数字经济的理论逻辑、内涵特征与优化路径

发布时间:2024-07-04

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的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行业的渗透融合,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2021年12月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强调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为构建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实深度融合,打造数字产业集群”。2023年12月,国务院发布《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做强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数字技术创新运用,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

一、数字经济的理论逻辑

数字经济以数据信息作为核心发展要素,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实现信息协调整合,依托于数字平台实现资源互通有无,并以此优化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模式,赋能传统经济业态新动力,是具备经济属性和技术属性双特征的新经济模式。

数字经济可以延展为数字产业化以及产业数字化两个部分。数字产业化是以通信业、互联网、软件信息技术以及电子信息制造等为代表的数字产业,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数据要素流动实现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形成产业集群。产业数字化则以传统产业为主体,在原有生产模式、经济业态的基础之上,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运用信息资源,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加强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供应链网络体系,提高产业发展韧性,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提升产业价值创造能力。

数字经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从微观、中观及宏观三个层面进行。就微观而言,数字经济能够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厂商经济效益;中观层面,数字经济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宏观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赋能经济运行的全过程,实现上下游产业联动、推动供应链发展、深挖价值链潜力,从而提高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态势良好。2022年,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41.5%,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其中数字产业化规模为9.2万亿元,产业数字化规模达41万亿元,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二八比例结构。

数字经济能够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数字经济下的信息化与实体经济中的工业化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信息化为传统工业的数字化转型赋能,数字技术的运用以及数据要素的流动能够推动打破三次产业发展间的严格界限,通过产业信息流、资金流以及技术流的融合互通,实现智能化、精准化的业态模式,进而能够有效匹配社会供需,使经济主体的决策更加精准、资源配置更加有效,实现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经济效率,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发展新型实体企业经济。工业化为信息化产业的软件、硬件以及基础设施的构建提供现实路径。信息化发展对机器的精确度、计算机的运行效率等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发挥基础设备的优势,才能为信息化发展奠定重要基础,实现两者有机融合。

数字经济能够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及新经济形态。一是数字经济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数字经济能够有效聚集各类生产要素,生产者在数据要素以及技术要素融合的基础上,借助产业生产函数进一步整合土地、劳动力以及资本等传统要素资源,重构生产要素组合方式,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发挥规模乘数效应,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驱动产业经济效益增长。二是数字经济发展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技术的发展能够提高科研效率,驱动产业创新发展,厂商的数字化创新能够实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进而优化生产方式,变革经济结构,催生新型经济业态。


二、数字经济的内涵特征

发挥数据要素优势。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关键要素,发展数字经济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优势。

对数据信息开展科学分析是发挥数据要素优势的前提。零散数据信息的有效整合及系统化处理,能够提取重要的数据要素资源,并通过数据要素的流动实现厂商间互通共享。各市场主体能够利用基础数据处理反映经营现状、评判管理绩效,深度挖掘数据信息价值进而展望未来、确定发展方向,为各主体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数据要素优势体现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变革以及扩大有效需求三个层面。数据要素区别于传统生产要素,在厂商生产过程中侧重于发挥赋能作用,指导要素配置与生产决策,存在非竞争性以及持续累积的特征。基于梅特卡夫效应,数据要素具有非竞争性,其边际成本接近于零,同时边际收益呈现递增趋势,通过信息资源的流动,能够降低厂商的社会成本,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范围经济,进而增加社会福利。数据要素的持续累积驱动技术创新,推动要素实现有机整合,提升产品的生产效率。数据要素能够驱动供给侧结构性变革。数字经济时代下,供给侧经济结构调整以需求侧数据作为引领,借助数字技术分析消费者偏好,通过耦合消费者产品需求与生产者要素配置,实现个性化定制及精准化产销,提高市场运营效率。数据要素能够扩大有效需求。数据要素的流动能够实现供需的精确匹配,降低顾客消费成本,提高其购物满意度和体验感,增加边际消费倾向,进一步拉动供给实现良性循环。

固牢数字技术基础。数字技术是实现数据要素流动的基础,发展数字经济要固牢数字技术基础。

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的运用依托于数字基础设施的构建。良好的数字基础设施能够为数字经济提供技术基础以及平台优势,提高数字技术赋能效率。数字基础设施能够产生规模优势,降低直接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市场覆盖广度,进而提高产出效率以及配置效率,为数字经济提质增效提供保障。

数字技术能够有效降低搜寻成本、复制成本、交通成本、追踪成本和验证成本。搜寻成本的降低首先对于缩小产品价格水平与价格之间的离散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其次能够有效筛选高质量产品,驱动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同时为个性化、差异化产品提供销售渠道,体现经济中的长尾效应。复制成本的降低是相较于实体经济而言的,体现在数据信息的边际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能够高效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分配,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能够突破传统经济中的时空局限性,移动支付、在线服务以及电子商务等实现近乎零的交通成本,改变传统消费习惯,为交易双方提供便捷。追踪成本降低体现在企业能够利用数据平台技术对消费者实施精准营销,提高供需匹配的精确度,进而提高平台销售额。验证成本的降低表现为网络评价以及在线论坛等,数字技术的运用为消费者提供反馈平台,进而自发形成社会监督机制,督促企业生产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

优化数字平台组织模式。数字平台成为数字经济的主要组织形式,发展数字经济要优化数字平台的组织模式。

数字平台生产者及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决定其私有性以及公共性的双重属性。就其私人性而言,数字平台的产生、发展以营利为根本目的,追求市场效率与经济效益,属于市场主体范畴。由于数字平台发展规模的扩大,公共性随之衍生,平台用户要求其保持中立原则,维护平台的基本秩序。数字平台的公共性要求其组织模式优化,一方面要遵循外部秩序,接受法律规范及市场监管,实现自我约束;另一方面要坚持平台自治,通过发布平台内部规则,规范用户群体的行为,实现有效治理,提高整体运行效率。

数字平台连接着生产者及消费者两个主体,借助网络技术优势、依托平台进行交流沟通,能够缩小交易双方的物理距离,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及可获得性,进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边际收益,也促使数字平台迅速发展崛起,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数据平台具有扁平化发展特征,一方面通过点对点交易,降低传统交易中的摩擦成本,加快数据要素流通速度,提高供需匹配的精确度;另一方面数字平台能够推动生产端及消费端的多用户联动,实现生产互补与有效供给。


三、数字经济的优化路径

注意数据要素的所有权及用益权问题。数据要素信息具有天然的非排他性,可以使所有厂商受益。但需要考虑数据的所有权问题,数据要素的收集、整合成本较高,对于数据要素的所有者而言存在投资回报率问题。但介于数据信息的正外部性,绝大部分厂商可以获取数据要素用益权,进而以少投入甚至是零投入获取较高回报,在此情况下,市场将可能产生“搭便车”心理,不利于数据要素信息的深度挖掘。数据要素用益权下使用者不必为此付出代价,因此也可能引发数据风险,如个人数据信息的泄露、产业数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将会导致社会动荡、产业链条中断以及社会资源的浪费。

数据要素市场需要考虑数据的确权问题以及用户的隐私保护问题。通过数据确权保证市场主体挖掘数据信息的积极性,其余厂商获取数据信息需要支付获取成本,在确保数据要素流动的同时有效避免数据的虚假传播,提高要素市场活力。针对隐私保护问题,市场需要制定隐私条例,加强隐私保护技术的投入,严惩数据泄露行为,构建数字监管体系以及完整的数字信息规范,推动实现数字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

注重数字技术的区域协调问题。市场与技术具有中性,但技术资源的配置以及数据要素的利用程度存在差异。数字技术要求使用者具备一定使用能力,人才的不均衡问题直接导致了数字技术的不平衡。优势、发达省市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技术应用灵活,助推数字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加剧区域间数字鸿沟,扩大收入差距问题。

发挥政府的投资、建设及调控职能,在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域发展的协调性以及收入分配的公平性,针对偏远地区及欠发达地域,加强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并积极开展人才调配机制,缩小数字经济发展差距,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发展数字经济要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规律,通过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以及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数字经济有机协调发展。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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